事前监测:
制定风险控制目标:保证公司及基金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;保证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;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;将各种风险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,保证业务稳健进行;维护公司的信誉,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。
我们设立专人负责合规风险防范,与私募协会和其他机构保持沟通,践行政策规定;同时按照公司制度和相关岗位手册,规范员工行为。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,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状况,确定下一阶段投资策略,制定资产配置比例,控制市场风险暴露。
投资经理对投资品种的投资,要严格依据研究报告。
制定投资授权制度,即投资经理对某一证券的投资规模超过所授权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,须经过投资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;投资规模超过更高比例时,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强化投资研究,吸引高素质研究人才,定期进行培训。
事中监控:
投资总监对投资经理日常投资业务进行全面监督,包括投资档案、投资记录是否完备,投资执行是否规范、准确,是否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整体资产分配原则组织投资活动等,并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。
在市场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,投资经理有权要求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紧急商讨。
为防止基金介入内幕交易或陷入违规的关联交易,投委会不定期对投资禁止库内的证券进行审订。
事后监察:
监控报告:投资交易系统运行状态、风险指标设置及调整情况、发现问题及处理进展、相关建议等。
若产品净值表现波动超过我们的预警指标,投资经理要接受风险控制委员会质询,由风险控制委员会重新审定此种风险是否为永久性损失的风险,若是则由风险控制委员会下令立即止损。交易人员需严格执行投资经理的交易指令,若遇到紧急情况交易人员要向投资经理做出汇报,得到投资经理指令后才可进一步操作,投资经理对整个交易的过程进行监督。